工期指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单位工程所需时间,是在施工工程前订立的合同中一项重要部分,若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其义务,则构成违约。工期顺延就是指当并非承包人原因而出现各种会阻碍工程进度的因素时,承包人可以申请工期顺延。经审核后,发包人可根据法律及合同约定,对工期延误这一事实状态加以变更。确认工期顺延的事实后,承包方与发包方需签订工期顺延合同,以保障承包方免受合同违约的责任。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第十五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