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罚款200元。如果是超速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记12分,罚款200元。如果是在其他公路上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3分,罚款200元超过50%的,记6分,罚款200元。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第一款第九项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第二条第一款第五项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