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如果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要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人贷款申请所需的材料,材料包括。
2、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结婚证或离婚证。
4、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
5、购房合同。
6、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7、户口本等。
8、管理部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9、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担保条件的,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如果是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
10、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然后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11、审核后,担保中心将个人贷款申请资料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12、最后借款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的监督指导下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