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跟一般当事人离婚不同。除了一般材料之外,还要提供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现役军人的结婚与离婚都与一般当事人不同,除了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还要军官证、士兵证或者文职干部证等,需要开具双方的身份证明、婚姻关系的证明、婚姻状况的证明、子女情况的证明、财产、经济状况证明,要向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