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和准生证是可以一起办理的。结婚证在当地民政局办理,出生证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结婚登记成功后,可以直接去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准生证。但是,有些地区办理准生证,需要第一次结婚和第一次生孩子的证明。办结婚证需要持双方身份证,户籍到民政局办理,办出生证,一般在妇女怀孕三个月前,凭孕期检查证明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法律依据:《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1、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2、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3、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