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是不需要写辞职报告的。法律的具体规定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该条规定,并未要求劳动者以书面的形式即辞职报告提出,口头或发送信息的方式均可,而试用期更是比较简单。所以试用期内辞职的话,并不需要书面的辞职报告,除非公司有具体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第二十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