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剪辑传播者在没有获得视频作者的同意,之后擅自下载作者的原视频进行编辑、再次进行传播并且获得收益。这种行为就算是侵犯了视频作者的著作权。传播者在使用作者的视频时,需要通知并获得作者的授权,再支付报酬。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使用者应当在取得改编、翻译、注释和整理权后,才能合法使用著作者的作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