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法条规定,领取失业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邻区失业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