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在东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向东莞市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标准为: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
(图示来源于东莞人社局官网)
综合百科2024-07-20 18:54:10佚名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在东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向东莞市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标准为: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
(图示来源于东莞人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