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函调是指对拟发展入党人员在外地且不方便去直接调查的直系亲属等重要关系,采用以组织名义发函的方式,请求对方相关组织协助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结果的工作方式。
函调范围:至少三名亲属。
其中必须包含预发展对象的父亲、母亲以及一名直系亲属。
公章问题:入党政审函调表应由函调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若无固定单位者,应由函调对象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并加盖公章。
无公章或非党组织公章,则视为无效函调。
函调内容:包括函调对象的姓名、政治面貌、现任职位、历史表现、现实表现、基层党委意见。
(1)历史表现包括有无政治问题、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
(2)现实表现包括对工作、生活态度及有无违纪行为等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