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免税店购买者条件为:持护照入境年满16周岁的中国籍顾客。入境之日起满180天内,可用本人护照在上海免税店内一次性购买海关规定的限量和限值范围内的免税商品,以上是对购物条件的叙述,和进入免税店无关。
需要注意的是,主要是因为我们有的顾客可能会使用的是电子护照回国,入境时走的是自助通道过关,护照上会没有入境记录章。这样的顾客需要提供护照和入境时打印的有边检盖章的回国记录证明这样才可以购物的,在我们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不变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可超过8000元人民币,如果说超出8000的话需要会对超出的数额进行征税的。
上海市区免税店不可以拿别人的的护照消费,一定要是本人的,如果说护照上没有中国边检的入境日期章就不可以在中服免税店里面购物,拿护照去就只能看不能结账的,电子护照办理需要我们带身份证和护照到区公安局入境办公室,就是说你们当时办护照的地方,去开个入境证明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