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停止供暖时间确定为4月10日0时,累计供热天数170天,超过《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规定的供热天数4天,吉林市住建局供热办工作人员表示,本采暖期,在市委、市政府对供热工作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及全市热源企业、供热企业共同努力下,全市供热零投诉累计22天。工作人员介绍本采暖期,实际供热面积6630万平方米,停热面积2074万平方米,共输送热量2851万吉焦。吉林市热源及供热企业运行安全平稳,供热质量保持相对稳定,特别是春节开始全国突发疫情期间,针对假期时间延长、实行临时交通管控、居家隔离等防疫措施,供热企业克服困难,全员值班值守,积极组织煤炭储备和供热生产,保证供热连续生产供应,为居民生活提供良好的供热保障,为抗击疫情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