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时期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做出系统设计和具体部署。
《规划》概括性总结了 “十三五”期间卫生健康系统食品安全标准、监测评估与营养健康工作所取得的工作成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严谨性有较大提升。截至“十三五”末期,制定公布131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涉及2万多项食品安全指标,构建起与国际接轨的、相对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框架体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不断健全,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发挥了重大基础支撑作用。构建起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全国31家省级监测分中心、20家专项监测参比实验室、7家食源性疾病病因鉴定实验室为支撑的监测技术网络,全国承担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机构达7万余家。
“十四五”时期公众健康保护诉求提升、产业创新调整变化,现代化治理对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评估等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在总体要求方面,《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食品安全标准、监测评估与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了以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基层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为重点,发挥好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奋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围绕工作目标和“四个导向”工作原则,《规划》明确了四个方面15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落实“四个最严”,完善最严谨的标准体系;二是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识别与评估研判工作水平;三是贯彻实施国民营养计划与合理膳食行动;四是健全支撑与保障,夯实发展基础。
《规划》强调要立足国情民情、跟踪国际前沿,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强化底线思维,聚焦安全导向,突出重点,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服务政府食品安全管理、公众健康和食品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