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政府日前发出通告,从7月3日开始,三亚市将全面开展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活动,对违规的单位及个人将处以5000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举将有利于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食品质量。
通告指出,凡在行政区划内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必须到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生猪,严禁在定点屠宰厂(场)以外的其他场所擅自屠宰生猪。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予以取缔,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通告说,为违法生猪屠宰行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或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的单位或个人,也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辖区内生猪私宰情况隐瞒不报或不采取措施制止的,依照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可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和村(居)委会有关领导的责任。
市民如发现非法屠宰和不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12345、0898-88274637,核实为有效举报信息后,每宗将给予奖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