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2013年9月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以来,南宁、桂林、玉林市、武鸣、兴安、全州、博白和陆川县等试点市、县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试点当作重中之重工作来抓,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强化宣传培训,开展专项整治,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显着成效。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从2013年部门预算中调整了687万元作为试点工作经费,拨付各试点市、县(其中武鸣、博白、陆川县各157万元,兴安、全州县各83万元,桂林市50万元)。
2014年,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又从部门预算中安排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经费1160万元(其中兴安、全州各70万元)。截止2014年1月5日,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编印下发了《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技术及应用》、《清洁养殖 建设美丽广西——养殖粪污及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告知书》等资料4万份(册),组织举办全区性无害化处理培训班、现场会2期,举办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设备展1次。
各试点县自行发放、张贴宣传资料19430份,组织举办有关培训班28期,培训人员2482人次,监督检查无害化处理7651次,核查申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18365头,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18.56万元;建设堆肥发酵池116个、化尸窖185个。
此外,武鸣县投入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及管理经费60多万元,用于招标采购焚烧设备与高温降解设备。
下一步,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还将研究提出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政策措施,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文件,进一步加强与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