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身份证生猪不得入莞销售

三农助农2022-06-29 21:14:38未知

无身份证生猪不得入莞销售

  无身份证生猪不得入莞销售

  供莞生猪实名制,简言之,即供莞生猪在市外基地出栏时,经检疫和药物残留检查合格后,由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检疫合格证实、戴免疫耳标,并在检疫合格证实上加贴电子标识。

  市农业局表明,从2015年6月1日开端,供莞生猪电子标识全面实施信息化录入(实名制),必须录入的信息包含基地名称、检疫证号、运输车牌号码、录入日期及生猪数量等五项。到时,标识没有录入数据、录入数据不完整或不相符的视为无效标识。

  为要点冲击电子标识生意投机、收购非基地生猪等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供莞生猪电子标识办理,推进供莞生猪网上交易,全面落实供莞生猪实名制,完善溯源系统,加强供莞生猪电子标识办理,农业部门决议:从2015年5月15日开端,没有标明有用期的供莞生猪电子标识悉数废止;有标明一年有用期且尚在有用期内的标识,有用期一致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并且,即日起,一切新发放的电子标识有用期一致调整为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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