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9月3日是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纪念日。1945年9月2日,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之后每年的9月3日,被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1931年9月18日,日本侵略者发动“九一八事变”,进而侵占中国东北。1937年7月7日,日本侵略者炮轰宛平县城、进攻卢沟桥,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中国人民毅然奋起,英勇抵抗。在中国共产党倡导建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下,以国共合作为基础,全国各族人民包括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同日本侵略者进行了历时十四年的艰苦卓绝的斗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2月23日,政府即公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了“八一五抗战胜利纪念日”。
1951年8月13日,政府发布通告,将抗战胜利纪念日改定为9月3日。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修订,延续了9月3日为抗战胜利纪念日的规定。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确定每年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