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明节属于劳动局规定的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300%乘以日工资报酬。还包括了劳动者延长工作的时间和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的工资报酬规定为百分之一百五十和百分之两百。关于加班费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