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油的闪点小于28℃,属于甲类危险化学品。乙类是闪点大于或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如灯用煤油、轻柴油等。闪点是可燃性液体贮存、运输和使用的一个安全指标,同时也是可燃性液体的挥发性指标。
2、汽油,是从石油里分馏、裂解出来的具有挥发性、可燃性的烃类混合物液体,可用作燃料。外观为透明液体,可燃,馏程为30℃至220℃,主要成分为C5~C12脂肪烃和环烷烃,以及一定量芳香烃,汽油具有较高的辛烷值(抗爆震燃烧性能),并按辛烷值的高低分为89号、90号、92号、93号、95号、97号、98号等牌号,2012年1月起,汽油牌号90号、93号、97号修改为89号、92号、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