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各国经济萧条,成千上万的工人失业,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儿童的处境更糟,有的得了传染病,一批批地死去;有的则被迫当童工,受尽折磨,生活和生命都得不到保障。为了悼念利迪策惨案和全世界所有在战争中死难的儿童,反对虐杀和毒害儿童,以及保障儿童权利,改善儿童生活,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举行理事会议,会议决定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此后,当时的很多社会主义国家响应号召,将6月1日作为本国的儿童节。
在此以前,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就有儿童节。1925年,国际儿童幸福促进会倡议建立儿童纪念日,英国、美国、日本等国积极响应,先后建立了自己国家的儿童节,英国规定每年的7月14日为儿童节,美国规定5月1日为儿童节。日本的儿童节很特殊,分男女儿童节,男儿童节5月5日、女儿童节3月3日。
我国在1931年也曾经规定4月4日为中国儿童节。自从1949年确立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以后,世界各国纷纷废除原来的儿童节,而统一为“六一国际儿童节”。我国中央政府1949年12月宣布:以“六一国际儿童节”代替原来的“四四儿童节”。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将6月1日定为儿童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