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一)(1)、贰(二)(2)、叁(三)(3)、肆(四)(4)、伍(五)(5)、陆(六)(6)、柒(七)(7)、捌(八)(8)、玖(九)(9)、零(零)(0)、拾(十)(10)、佰(百)(100)、仟(千)(1000)、万(万)(10000)、亿(亿)(100000000)。
一大写到十
大写数字的使用始于明朝。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
据考证,大写数字最早是由武则天发明,后经朱元璋改进完善。顾炎武考证说:“凡数字作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等,皆武后所改及自制字。”大写数字多出现于银行的收据中,这样有效防止有人将数字涂改而伪造收据。
大约到了宋代,官府文书所用计数数字都得用大写。宋代学者程大昌在其所著《演繁露·十数改用画字》中写道:“今官府文书凡计其数,皆取声同而画多者改用之。于是壹、贰、叁、肆之类,本皆非数,直是取同声之字,借以为用,贵点画多不可改换为奸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