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始登记:购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内,将其房屋产权等级资料报送房管部门,由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购房者可在入住三个月后向开发商咨询初始登记情况,或者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自行查询。
2、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表》:购房者在确定初始登记完成后,主动到房屋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权登记申请表》。
3、拿测绘图(表):不动产权登记部门要确定产权证上的房屋信息,测绘表是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购房者必须携带。
4、在开发商处领取办证相关文件:办证所需要的文件多而杂,购房者在填写申请表的时候应该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准备齐全。
5、交公共维修金、契税等费用:公共维修基金是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代办收取(部分城市),还有部分城市是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
6、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主要包括: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凭证;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7、规定时间内领取房屋产权证:购房者携带房屋管理部门的领取证书通知书,按照通知书上的时间领取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