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乡居民医保办理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重庆城乡居民医保:
1.户籍在重庆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
2.在渝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3.具有重庆市户籍的新生儿;
4.在重庆市取得《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
5.在重庆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籍人员;
6.重庆市引进的各类人才及专家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
7.在渝高校就读的台、港、澳大学生。
一、职工医保参保条件
(一)随单位参保: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随所在单位参保。
(二)以个人身份参保: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自愿以个人身份参加(接续)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1、具有重庆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且无用人单位的城乡居民。
2、具有重庆市以外户籍的以下人员:
①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在重庆市灵活就业的人员;②已在重庆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用人单位退休人员。
二、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皆可参保,重庆户籍在户籍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登记,非重庆户籍在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
参保人群包括:
1、城乡居民:户籍在重庆市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持有重庆市《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在重庆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籍人员。
2、大学生:在渝高校大学生(含港、澳、台大学生)。
3、新生儿:具有重庆市户籍的新生儿。
4、以及符合重庆市规定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