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身份证。公民因其他需要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凭申请人公民身份证(或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证和身份证)、已经公证部门签署公证业务需要,请与配合意见(加盖有公证处印章)的公证申请文书副本,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公民因特殊情形不能亲自递交申请的,可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但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和受托人的公民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具体流程:
1、首先准备好身份证原件。
2、有单位的在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或开介绍信,或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的带身份证到村委会或街道办综治办说明来由,综治办工作人员就会拿出综治办人员管理表格,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
3、到派出所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民警根据身份证查看档案,看是否有不良记录。查看完毕后,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派出所留底一份。
4、到镇政府综治办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镇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镇政府综治办留底一份。
5、带上身份证及表格到区政府综治办。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区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区政府综治办留底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