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不是国有银行。吉林银行成立于2007年10月10日,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批准,长春市商业银行与吉林市商业银行、辽源市城市信用社(后又吸收合并白山、通化、四平、松原等四个地区的城信社)合并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始终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努力构建专业化、集约化、科学化的运营模式和经营机制,实现效益、质量、规模协调发展。
成立两年多来,坚持依法合规和稳健经营,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不断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服务明显改善,效益显著提升。
未来,吉林银行将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推动吉林银行跨区域发展和上市经营,努力进入全国城商行最前列”的要求,围绕打造一流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目标,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推进创新,把吉林银行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强的现代金融企业。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已跻身全国城商行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