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职工报销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配偶(没有工作并且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其生育的医疗费享受参保女职工的50%,由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单位申报。
(一)待遇标准
1、在市区医院生产的生育医疗费用,男方单位报销符合医保部分的50%。
2、在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和赣榆区医院生产的生育医疗费用,男方单位定额报销顺产1000元,剖宫产2000元。
(二)所需材料及流程
1、男职工的用人单位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配偶的出院记录(医院盖章)、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医院盖章);生育登记证明(2022年9月以后生产不需要提供);
3、非本市户籍的配偶应提供无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者社区出具无业证明)、医疗保险参保情况证明、户口簿;
4、银行账号信息单;
5、服务窗口受理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打印支付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到账。
》》》连云港女职工报销生育保险指引(待遇+材料+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