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材料
1.医院收费票据 2.住院费用清单 3.诊断证明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承德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受理2号窗口 承德市双桥区中兴路134号医保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
03142135678 ,03142567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