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于都县人才住房分配原则(于都县人才安置房建设项目)

地方特产2023-10-31 16:54:30未知

赣州于都县人才住房分配原则(于都县人才安置房建设项目)

  分配原则

  (一)E类及以上人才申请人无论婚否分配一套二居,共同生活人较多的分配三居室;

  (二)同一单位同性别未婚申请人均安排在二居室或三居室合租;

  (三)第一学历本科的已婚申请人安排二居室,共同生活人较多的安排三居室;

  (四)同一单位申请人为一人或性别不同的两人安排一居室。由于一居室房源不足,抽签时未抽到一居室的申请人将安排与不同单位同性别申请人合租,如申请人不接受与不同单位同性别申请人合租,将进入轮候。

  (五)各学校申请人申请单位统一视为教科体局。

  

本文标签: ,申请人  ,单位  ,三居  ,一居室  ,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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