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绿卡”是符合发放条件的各类人才在本区工作办理相关手续、享受规定服务项目的凭证。具体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区委人才办牵头,组织、人社、发改、教育、卫健、科工、住建、公安、民政、行政审批、税务、文广体和旅游等区直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人才绿卡”分为“A卡”、“B卡”和“C卡”,由区委人才办负责审核、发放和管理,有效期为5年,所有服务项目和资金补贴须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并享受,期满后原则上不再受理。
人才绿卡A卡申领条件和待遇:
人才绿卡B卡申领条件和待遇:
人才绿卡C卡申领条件和待遇:
人才绿卡服务项目:
补充:其他未列入以上条件,但具有重大科研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符合本区产业发展需求并经区委人才办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相应的人才绿卡,并享受相应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