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登记的规定和所需材料: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遗失、毁坏、灭失、报废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所有人身份证明、注销情况说明,交回电动自行车号牌,号牌遗失、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情况说明。
禁止情形
生产、销售、使用电动自行车禁止有下列情形:拼装、改装或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蓄电池;改装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加装座位、伞具、灯具、车篷、车厢等装置、改变外形结构影响安全的;变造、伪造整车编码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