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案时限、变更或终止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原则上在备案生效后6个月内不得申请变更。因退休安置地、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等情况的,凭有关资料可实时申请变更。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实行“一次备案、半年有效”。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因病情需要且由具备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证明的,凭有关资料可实时申请变更。
温馨提示:西南片区异地就医住院免备案。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重庆市、贵州省及云南省六个试点统筹区(省本级、昆明市、昭通市、楚雄州、大理市、丽江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凭有效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入院,不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二、咨询方式
经办机构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 泸州市本级 0830-3104054 9:00-12:00,14:30-18:15 江阳区 0830-3120582 9:00-12:00,13:30-17:00 龙马潭区 0830-2623573 9:00-12:00,13:30-17:00 纳溪区 0830-4212112 9:00-12:00,13:30-17:00 泸 县 0830-8993785 9:00-12:00,13:30-17:00 合江县 0830-5252256 9:00-12:00,13:30-17:00 叙永县 0830-6227922 9:00-12:00,13:30-17:00 古蔺县 0830-7211930 9:00-12:0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