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及大额医疗补助。
(一)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支付范围及支付比例
1.符合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但超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支付比例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比例一致。
2.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双通道”管理的部分国家谈判药品费用,由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支付比例为:在职人员70%,退休人员75%。
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
(二)大额医疗补助支付范围及支付比例
对当年度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较高的参保人员,使用大额医疗保险基金进行大额医疗补助。
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照政策规定办理转院或异地住院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个人负担费用(不含起付标准、自费、家庭成员使用的个人账户金额以及工伤、生育等费用),使用实行“双通道”管理的部分国家谈判药品所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年度内累计超过6000元以上的部分。
2.办理了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审批的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参保人员在选定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中,该病种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门诊起付标准以上,由个人按比例承担的医疗费用。
3.支付比例: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