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杨浦区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3年8月22日)
一、申请对象
满足单位及个人申请条件的,可向杨浦公共人事服务窗口申请人才公寓项目,租赁合同由申请人单位签订。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单位条件:
工商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本区且为以下三种企业类型之一:
1.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企业。
2.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潜力企业。
3.具有一定创新性并缴纳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其他企业。
2. 申请个人条件:
(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房需租房居住,未享受过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相关政策,与所在企业签订两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距合同到期时间至少有6个月有效期),区筹公租房申请 条件,且符合以下三类人员条件之- -:
1.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人才。
3.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人才。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同时还需符合区筹公租房项,目申请要求。
ps:人才公寓项目有悦2535、尚锦嘉愿楼等。
三、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点:中国人力资源产业服务园区东部园杨浦公共人事服务专窗(控江路1777号君欣时代广场一楼东侧,近双辽路口)
电话: 021-55082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