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购房落户申报材料
购房落户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投诉电话
东港市局:0415-7149030 凤城市局:0415-8128402
宽甸县局:0415-5934987 振兴分局:0415-2312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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