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狗狗是人类忠实可爱的朋友,养犬给人们带来欢乐和慰藉。但是若管理不当,可能造成犬吠打扰居民休息、随地排泄污染环境甚至恶犬伤人等问题,不仅会给周边其他人身心健康带来伤害,也会扰乱平安和谐的社会秩序和氛围。
就在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犬只主人管理不当导致犬类伤人事件,引起社会热议和关注。这些事件为广大养犬人敲响了警钟,为避免此类事件在我市发生,进一步提升广大养犬人的文明养犬素质,提升广大市民朋友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我们倡议:
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丹东市养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支持和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养犬管理工作。
2、及时到属地派出所登记办理犬证或年检,接受文明养犬教育,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
3、不养大型犬、烈性犬,不从事犬只养殖活动,定期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
4、携犬出户应当挂犬牌、束犬链,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陪伴牵领,并携带《养犬登记证》。即时清除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
5、履行养犬规定的其他义务,发生违法违规遛犬和不文明养犬伤人事件时,自觉、主动投案接受处罚和制裁,不要逃避责任。即日起,丹东市公安局开展严查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行动,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和参与,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
丹东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