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按前述延长缴费规定继续按月缴费的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选择向继续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至满15年:
☑情况 1:本省户籍参保人
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
☑情况 2:外省户籍参保人
《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