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镇江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5日起正式启动;
集中参保缴费办理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31日;
参保对象
没有参加镇江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具有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含婴幼儿);
持有镇江市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持有镇江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费由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资金组成。镇江市户籍或非镇江市户籍凭镇江市居住证参保。
个人缴费标准:430元。
外地户籍没有镇江市居住证的新参保人员,缴费标准:1150元。
符合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等部门认定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市区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所需缴纳的部分由市社会医疗救助资金缴纳,个人不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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