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公租房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 申请本区区筹公租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已与本区的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二) 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已与本市的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三) 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已与本区的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2. 申请本区区筹公租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在本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15 平方米,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 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青浦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业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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