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窗口
普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就业服务股
办理地点:普宁市池尾街道金凤园67幢8楼804室
办公电话:0663-2224093
办公时间:逢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位置指引:2路公交车市人社局门口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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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到粤东西北地区就业且符合上述相关条件的,也可申请本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