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关于招聘司法协理员的岗位及条件如下:
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职责:
承担基层镇街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服务、法治建设等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司法行政工作;
(三)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四)绍兴市下辖六个县市区户籍、40周岁以下公民(1983年2月24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党纪政纪受处分期内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3)因违纪违规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辞退、解聘的;(4)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5)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有其他不适宜报名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