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所需材料
1.持卡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监护人代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可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如可直接体现父子、母子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
2.广州市社保卡原件(社保卡遗失的无需提供);
3.社保卡制卡相片(提供社保卡相片回执号);
4.其他。如已办理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性别、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在公安部门办理身份证件信息变更手续时获得的有关业务材料原件;
(2)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信息变更手续时获得的有关业务材料原件(未参保的无需办理和提供;已参保人员如不能提供的,可采取现场填写个人书面承诺方式提交,如因个人承诺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比如参保人办理了社保卡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变更,补、换卡却未办理参保信息变更的,新卡可能无法正常享受社保、医保待遇,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办理方法
(一)卡面信息变更
1.卡面相片变更
(1)网上办理
按照“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方法办理补卡、换卡时,点击“更换相片”同步办理卡面相片变更。
(2)银行网点现场办理
16周岁以上的持卡人由本人到社保卡卡面所示银行网点现场办理,16周岁以下的持卡人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监护人办理。
2.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性别、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变更
16周岁以上的持卡人由本人到社保卡卡面所示银行网点现场办理银行记载的金融账户对应个人信息的变更手续和社保卡的卡面资料变更业务,并办理补卡或换卡(已遗失的办理补卡、未遗失的办理换卡),同步缴纳补、换领工本费;16周岁以下的持卡人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监护人办理。
(二)非卡面信息变更(联系方式、证件有效期等)
方法1:在“穗好办”APP的首页搜索栏搜索“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
方法2: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的“社保>社保卡>社保卡信息变更”栏目办理。
方法3:在“广东人社”APP的“社会保障卡>社保卡信息变更”栏目办理。
方法4:在“广东政务服务网”首页搜索栏搜索“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后选择“广州市”办理。
温馨提示: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持卡人身份证件有效期等信息发生变化时,还需及时办理银行记载的金融账户对应个人信息的变更,具体方法详询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