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指南
业务类型 |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 |
申请资料 | 必 备 要 件 | 1.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申请人为非自然人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 ||
3.申请查询不动产事项的相关材料 | ||
可 选 要 件 | 1.委托他人查询、复制的,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 |
2.监护人代为未成年人查询、复制的,需提供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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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利人死亡,继承人查询、复制的,需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者被继承人或者遗赠人死亡证明、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等可以证明继承或者遗赠行为发生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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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律师查询、复制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律师执业的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执业资格证,查询的内容与受理案件相关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或仲裁受理通知书或法院的调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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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利害关系人查询、复制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相应合同(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受理案件通知书或仲裁受理通知书或法院的调查令(因不动产存在相关民事纠纷而构成利害关系需提起诉讼或仲裁)。每份申请书只能申请查询一个不动产登记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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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及其他执行公务的机关需查询、复制的,需提供单位查询证明或介绍信,执行人员的工作证或公务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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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查 询索引 | 权 利 人 | 1.不动产权利人可以申请以权利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动产具体坐落、不动产权属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为索引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利害关系人 | 2.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以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不动产权属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为索引查询不动产登记结果。 | |
办理时限 | 1.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询登记信息的,即办。 | |
2.需要复制、查询原始登记资料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 ||
查询结果 | 查询结果证明须注明出具时间并加盖查询章。 | |
设定依据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 |
是否收费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