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制度是以《居住证》为载体,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新市民个人情况、实际贡献等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要求的,可以享受我市提供的相应公共服务待遇。
积分指标由省级共性指标和瑞安市个性指标组成,总分300分。其中,省级共性指标最高分值100分,瑞安市个性指标最高分值200分,高于200分按200分计算。省级共性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缴纳社保、居住时间五项,各项指标赋分标准具体见附件1。共性指标得分全省通用、跨区互认。
附件1、浙江省级共性指标赋分标准
指标项 | 最高分 | 具体内容 | 分值 | 备注 |
年龄 | 20 | 年龄在55-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1分 | ||
文化程度 | 10 |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10 | 本项不累加 |
大专(高职)学历 | 8 | |||
高中(中职)学历及以下 | 5 | |||
职业技能 | 10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二级及以上,或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 | 10 | 本项不累加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三级,或获得初级职称或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高级专项) | 8 |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四级 | 5 |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五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五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普通专项) | 3 | |||
缴纳社保 | 30 | 在本省范围内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每个月得0.5分,最高限30分 | 30 | |
居住时间 | 30 | 在本省范围内累计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每满1个月得0.25分,最高限30分 | 30 |
备注:可根据浙江省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办法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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