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北京丰台公租房配租对象及排序规则

地方特产2023-11-16 03:42:40佚名

2023年11月北京丰台公租房配租对象及排序规则

  配租对象

  2023年11月13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保障性住房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丰台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

  分组及排序原则

  1.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登记家庭分为两组,分别为第一组、第二组。具体为:

  第一组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其中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在完成网络登记后,须于2023年11月24日前,持低保(含分散供养特困)证、低收入证到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资格确认,逾期未提交相关证件或资格确认不通过的家庭,将不纳入第一组家庭。

  第二组家庭:除第一组外具有丰台区保障性住房资格的尚未配租、配售的家庭。

  2.排序规则

  以上各组家庭按下列规则排序:

  第一组家庭: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第二组家庭: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3.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本文标签: ,家庭  ,年份  ,资格  ,在前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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