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创新创业补贴政策
高标准建设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和返乡创业示范园。鼓励大学生、返乡青年、退役军人等各类人才在宜都创业,给予场地租金、创业培训、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返乡创业人员5年内在我市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并经营6个月、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对象
1.返乡创业人员:在宜昌市外就业、创业、读书、服兵役等达6个月及以上,回到原户籍创办各类经营实体的宜都户籍及宜都外迁入户籍的人员;
2.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3.就业困难人员:
(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8)脱贫人口;
(9)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前,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创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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