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关于招聘司法协理员的公告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越城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岗位职责
承担局机关及基层镇街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综合性材料撰写、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服务、法治建设等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三、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司法行政工作;
(三)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四)绍兴市下辖六个县市区户籍、40周岁以下公民(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党纪政纪受处分期内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3)因违纪违规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辞退、解聘的;(4)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5)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有其他不适宜报名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9:00—2023年9月11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退役军人证书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Ycqsfj_gov@163.com,联系电话:0575-88645405。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12日9:00—2023年9月13日16:00;资格初审由越城区司法局负责,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理由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报考人员请及时查收,未通过初审人员可于2023年9月14日16:00前再次提交材料报名,再次接受审核。
2.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9月15日9:00—2023年9月16日16:00;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免冠一寸照2张、学历证书、户口本、退役军人证书(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前往丰山路277号(越城区社区矫正中心)进行现场复审,并领取准考证。
如上述岗位报考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则按相关规定核减招录人数或取消招考。
(三)考试方式:
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的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为50分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数不足比例的,则按笔试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主要考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语言表达以及举止仪表。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总成绩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终得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人员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如有严重违规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辞退。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三)录用人员报酬待遇按越城区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四)要求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五)咨询电话:0575-88645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