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内容: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可以申请最高400万元贷款贴息。
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5%为贷款年利率上限。小微企业实际贷款年利率超过上限的,按照贷款年利率上限的50%给予贴息;实际贷款年利率低于上限的,按照实际年利率的50%给予贴息。
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适用对象:小微企业需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需要准备的资料:
1、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新招用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创业登记信息;
3、全体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须注明新增具体人员);
4、企业与新招用的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5、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6、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7、经办银行为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合同;
8、贷款借据;
9、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以上资料需提供一式两份。
申请方式: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贷款财政贴息的,可以通过“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进行申请,申请前请联系当地创贷部门添加企业信息后,再进行注册申请。
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网址:http://110.249.254.140:25688/sythwssb/static/loginsyth.html
http://222.222.31.183:25688/sythwssb/static/loginsyt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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