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享受条件: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七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
待遇计发标准
计发基数:本人工资。
负责支付方:用人单位。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伤残或护理等级:五级伤残。
标准:50个月本人工资。
伤残或护理等级:六级伤残。
标准:40个月本人工资。
伤残或护理等级:七级伤残。
标准:25个月本人工资。
伤残或护理等级:八级伤残。
标准:15个月本人工资。
伤残或护理等级:九级伤残。
标准:8个月本人工资。
伤残或护理等级:十级伤残。
标准:4个月本人工资。
注意: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发基数“本人工资”,以“工伤前”和“离职前”的标准比较,按照就高原则确定。
以上内容是根据2021年7月1日起执行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得来的,仅供参考,具体以线上及线下办理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