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 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省级以上科技奖项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等省级以上社科类项目(课题)的主要负责人,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级以上社科类奖项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2. “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省青年拔尖人才,省农村青年拔尖人才,省技术能手,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英才;
3. 市领军人才,市创新创业人才,市青年拔尖人才;
4. 教育教学、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新闻传播、工程技术等各行业领域获得本系统省级以上与人才相关的荣誉称号,以及在中心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5. 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且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6. 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负责人,其中校企共建的平台可以各推1名学校和企业负责人;
7. 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