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选择积分落户,没有居住证年限要求,但需要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具体条件如下:
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居住证积分达到年度积分入户分值线,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1、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2、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及以上;
3、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积分申报时间
居住证积分实行"随到随积”。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同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本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
所需材料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原件);
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 (原件及复印件);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含上网查询打印的缴费信息) (原件);
合法住房证明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有与积分指标项目一致的情形,还应提供对应材料,并在申报时一次提交。